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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民年金返还一时金 — 中国大陆不在名单上,香港在

已核实 · 国民年金公团「对外国人的给付」页面(2026 年 5 月基准)与《国民年金法》第 77、126、127 条,2026-08-27 直接核对

国民年金返还一时金 — 中国大陆不在名单上,香港在

在韩国的每一张工资条都会扣国民年金。 回国时能不能拿回来,取决于三项检验——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项,就会支付给你。

结论先讲

《国民年金法》第 126 条第 4 项
   原则:返还一时金的规定**不适用于**外国人加入者。
   三项例外,**中一条即可**:

   1  相互主义 — 你本国法律也向韩国国民支付相当的一时金   → 26 个国家/地区
   2  协定 — 与韩国签有涵盖返还一时金的社会保障协定        → 24 个国家
   3  在留资格 — 以 E-9 或 H-2 加入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→ 不问国籍

对中文使用者最关键的一点

中国大陆   两份名单都没有  →  只能走第 3 条路(E-9 或 H-2)
香港       相互主义认定,且**不限最低加入期间**
台湾       两份名单中都未列出

如果你持中国大陆护照、又不是 E-9 或 H-2(例如 E-7、D-2、D-10、F-2), 三条路都不通。这件事要在把这笔钱算进回国计划之前弄清楚,而不是在柜台才知道。

第 1 条路 — 相互主义,26 个

第 126 条第 4 项第 1 款。公团按最低加入期间分组公布:

6 个月以上      伯利兹
1 年以上        格林纳达 · 约旦 ·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· 津巴布韦
                喀麦隆 · 泰国 · 不丹 · 老挝
不限期间        加纳 · 斯里兰卡 · 百慕大 · 马来西亚 · 萨尔瓦多 · 印度尼西亚
                肯尼亚 · 哈萨克斯坦 · **香港** ·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· 苏丹
                哥伦比亚 · 瓦努阿图 · 突尼斯 · 乌干达 · 柬埔寨 · 所罗门群岛

第 2 条路 — 社会保障协定,24 个

第 127 条。德国、美国、加拿大(含魁北克省)、捷克、匈牙利、澳大利亚、法国、 比利时、保加利亚、波兰、斯洛伐克、罗马尼亚、奥地利、印度、土耳其、瑞士、 巴西、秘鲁、卢森堡、斯洛文尼亚、克罗地亚、乌拉圭、菲律宾、阿根廷。

(同一页面的摘要句写 22 国,而表格标题写 24 国。我们照抄实际列出的 24 个。)

第 3 条路 — 看在留资格,不看国籍

第 126 条第 4 项第 2 款对以 E-9(非专业就业)H-2(访问就业) 资格加入的人支付,自 2007 年 5 月 11 日起,不问国籍

对来自两份名单都没有的国家的人来说,这是唯一的路。

E-8 的陷阱

公团名单里有「E-8」,但那指的是旧制度的研修就业(연수취업)。 E-8 这个代码后来被重新分配给 2019 年 12 月 24 日新设的季节劳动(계절근로), 是完全不同的制度。

公团在表格下方直接写明:2019 年 12 月 24 日以后新设的 E-8(季节劳动) 不属于返还一时金支付对象。 法条方向一致: 《外国人劳动者雇佣等相关法律施行令》第 2 条第 1 款 明确排除「20 之 2. 季节劳动(E-8)」于外国人劳动者定义之外, 而第 126 条第 4 项第 2 款依据的正是那个定义。

E-10(船员就业)—— 我们不知道

E-10 不在公团名单上。施行令的定义也没有排除它, 但同法第 3 条第 1 项但书又把《船员法》适用船舶上的外国船员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。 两条规定指向不同方向,我们不猜。 请打 1355

利息与期限

利率        3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— 公团标示 2026 年为 2.2%
计算方式    自缴纳保险费之月的次月起,至丧失资格之月止,**逐月**乘以利率后合计
            (不是对总额乘一次)
请求期限    自受给权发生之日起 **5 年**
            (以「达到支付年龄」为事由的,自 2018. 1. 25. 起延长为 10 年)

自 2007 年 8 月 29 日起,以回国为事由申请的,须确认已出境后才支付。 不过只要出示 1 个月内出境的证明(例如机票),出境前仍可受理申请。

在仁川机场领现金

出境当天可以在仁川机场以外币现金领取返还一时金。不支付韩元。 可选美元、欧元、日元、人民币等约 16 种货币。

1  出境前 1 个月内
   到国民年金支社申请返还一时金并登记机场支付,领取**受理证**
   携带:护照 · 外国人登录证 · 1 个月内出境机票 · 账户复印件

2  出境当天 — 第 1 航站楼 1 楼 1 号至 2 号出口之间 7~8 号柜台(09:00~18:00)
   领取支付决定通知书和支付指示书(携带护照与受理证)

3  出境审查前 — 航站楼内友利银行,领取换汇收据
   1 万美元以上:地下 1 层机场金融中心(09:00~16:00)
   不足 1 万美元:3 楼换汇处(09:00~21:00)
   第 1 航站楼在 H 柜台前 · 第 2 航站楼在 A 柜台前

4  出境审查后 — 免税区内友利银行领取外币
   第 1 航站楼 11 号登机口附近 · 第 2 航站楼 250 号登机口附近(09:00~21:00)

什么情况下用不了

· 出境日前一天为止,公司仍未办理离职申报(事业场加入者资格丧失处理)
· 出境日为周六、周日、公休日,或 12 月最后一个营业日
· 起飞时刻在第 1 航站楼平日 10:30~24:00 / 第 2 航站楼平日 11:00~24:00 之外

第一项不在你手上——只有公司能办。请他们在你最后一个工作日就办掉, 不要「这周找时间」。

常见问题

我是中国大陆国籍,持 E-7 工作。 两份名单都没有中国大陆,而第 3 条路只覆盖 E-9 和 H-2。 在把这笔钱纳入计划前,先带着自己的记录打 1355 确认。

我是香港居民。 香港在相互主义名单上,且不限最低加入期间。仍建议以自己的实际记录向 1355 确认。

我从 E-9 转成了别的签证才回国。 这正是不该猜的情形。资格看的是加入时与丧失资格时的状态, 让公团核对你的实际记录:1355

要缴满几个月? 第 3 条路(E-9 · H-2)没有最低期间。6 个月和 1 年的门槛只属于 第 1 条路上的特定国家。

出处

国民年金公团 — 对外国人的给付(2026 年 5 月基准)
   https://www.nps.or.kr/pnsinfo/ntpsklg/getOHAF0084M0.do
   国家名单照公团公布抄录。**名单会变**——办理前请重新查看该页面。

国民年金法(국민연금법)
   第 77 条(返还一时金)· 第 126 条第 4 项(对外国人的特例)
   第 127 条(社会保障协定)
   https://www.law.go.kr/법령/국민연금법

外国人劳动者雇佣等相关法律(외국인근로자의 고용 등에 관한 법률)
   第 2 条及施行令第 2 条第 1 款 — 季节劳动(E-8)被排除
   第 3 条第 1 项但书 — 《船员法》适用船舶上的外国船员

国民年金公团:13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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