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资条与欠薪 — 他们必须给你的那份文件,和三年的时钟
已核实 · 《劳动基准法》(근로기준법,2026 年 8 月 20 日施行)第 36、43、43-2、46、48、49、109、116 条原文,2026-08-27 于 law.go.kr 逐条核对
在韩国的工资纠纷里,最有用的一份文件是工资条(임금명세서)—— 而自 2021 年起,雇主每次发薪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给你一份。
如果你从来没收过,那是第一件要解决的事,排在其他所有事之前。
结论先讲
工资条 每个发薪日必须**书面**交付(电子文件亦可),分项列出,含扣款明细
(第 48 条第 2 项,2021. 5. 18. 新设)
不给 500 万韩元以下过怠料(第 116 条第 2 项)
欠薪 请求权 **3 年**后因时效消灭(第 49 条)
停业 雇主原因停业按**平均工资的 70%**(第 46 条)
最后结算 离职后 **14 天**内全部付清(第 36 条)
不付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3,000 万韩元以下罚金(第 109 条第 1 项)
工资条是法定文件,不是礼遇
第 48 条第 2 项(2021 年 5 月 18 日新设):
雇主支付工资时,应当以书面(含电子文件)向劳动者交付工资明细书, 载明工资的构成项目、计算方法、依第 43 条第 1 项但书扣除部分工资时的明细 等总统令规定的事项。
三样东西必须出现:工资由什么构成、每一部分怎么算出来、扣了什么。 一笔没有明细的银行转账不满足这一条。
第 48 条第 1 项另行要求雇主为每个事业场编制工资台账, 每次支付工资时记录计算基础和金额。
不遵守依第 116 条第 2 项处500 万韩元以下过怠料。 更实际的代价是:没有工资条,日后的纠纷会变成你的记忆对他们的记录。
扣款那一行对外国劳动者尤其重要,因为宿舍费和伙食费出现在那里。 扣款需要法令或团体协约上的依据——见 韩国劳动合同中的「全额」原则。
三年,然后就没了
第 49 条:
依本法产生的工资债权,3 年不行使即因时效消灭。
从每一笔工资到期日起算三年,不是从你离职之日起算。 四年前的工资即使没有争议,也已经消失。
所以「等回国以后再处理」是错的计划。趁你还在这里、记录还在的时候提出来。
雇主让你停工的日子
第 46 条第 1 项:
因雇主的归责事由停业时,雇主应当在停业期间向该劳动者支付 平均工资 70% 以上的手当。但平均工资的 70% 超过平时工资的, 可以按平时工资支付休业手当。
「今天没活,所以今天没钱」是不对的,只要原因在雇主一侧。 没订单、没材料、设备停机——都属于雇主一侧,适用 70%。
第 2 项只有在因不得已事由无法继续经营且获得劳动委员会批准时, 才允许支付低于 70% 的休业手当。雇主自己决定不满足这个条件。
休业手当以平均工资为基数,就是与退职金相同的「三个月除以日历天数」的数字——见 韩国退职金
当你离开时
第 36 条 — 劳动者死亡或退职的,雇主应当自事由发生之日起 14 日内支付工资、补偿金及其他一切金品。有特别事情的,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。
十四天短是有意的,目的是在众人散开之前结清。 对准备飞回国的人来说,这就是拿到钱和拿不到钱的分界。
罚则
| 第 109 条第 1 项 | 第 36 条(结算)· 第 43 条(工资支付) 第 46 条(休业手当)· 第 56 条(加成) →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3,000 万韩元以下罚金 |
| 第 116 条第 2 项 | 第 48 条(工资台账与工资条)等 → 500 万韩元以下过怠料 |
第 109 条第 2 项 — 工资类犯罪不得违背被害人明示的意思提起公诉。 这意味着你的立场会影响案件是否推进,也正因如此, 有些雇主会施压要求和解并撤回。
例外是已被公开列名的欠薪雇主在公开期间再次违反。
第 43 条之 2 第 1 项 — 那份名单是真的。 三年内因欠薪被判有罪 2 次以上,且一年内欠薪总额达 3,000 万韩元以上的雇主, 可以被公开身份信息(2024. 10. 22. 修改)。
从今天开始该留什么
| 1 | 每一张工资条。如果一张都没有,就书面索要——那份索要本身就是证据。 |
| 2 | 你自己逐日记录的工作时间。 |
| 3 | 显示实际到账金额和时间的银行流水。 |
| 4 | 任何谈到工资、工时或扣款的消息记录。 |
| 5 | 劳动合同以及后来的每一个版本。 |
拍照留存纸质文件也可以。关键是这份记录存在于工作场所之外。
去哪里
雇佣劳动部 1350 提供中文咨询并受理工资投诉。 提出投诉不要求你已经离职,而第 109 条第 2 项让你保留对推进程度的发言权。
如果你的雇主是 E-9 担保方,超过雇佣劳动部告示第 2021-30 号门槛的欠薪, 同时也是不占用次数的变更工作场所事由——见 E-9 变更工作场所
常见问题
我从来没收到过工资条。 第 48 条第 2 项自 2021 年起要求每次支付都要有。书面索要,并写明这一条。
他们发现金,没有任何记录。 现金支付本身不违法,但工资条义务仍然存在,而没有记录时风险由你承担。 自己记逐日流水。
他们说那阵子生意不好,所以那些天没工资。 如果停业原因在雇主一侧,第 46 条要求支付平均工资的 70%。
回国以后还能主张吗? 第 49 条的三年时效照样在走。走之前问 1350 如何从境外推进。
出处
劳动基准法(근로기준법)
[施行 2026. 8. 20.] [法律第 21373 号,2026. 2. 19. 他法修改]
第 36 条(金品清算)· 第 43 条(工资支付)
第 43 条之 2(欠薪雇主名单公开)· 第 46 条(休业手当)
第 48 条(工资台账及工资明细书)· 第 49 条(工资的时效)
第 109 条(罚则)· 第 116 条(过怠料)
https://www.law.go.kr/법령/근로기준법
雇佣劳动部:1350(有中文咨询)